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的通知
2018/10/31 21:07:46 点击:
【上海水处理设备网www.szxqhb.com】财政部网站30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生态环境部日前联合印发通知,明确环境维护税应税污染物适用等问题。
关于应税污染物适用问题,通知明确,燃烧发生废气中的颗粒物,依照烟尘征收环境维护税。排放的扬尘、工业粉尘等颗粒物,除可以确定为烟尘、石棉尘、玻璃棉尘、炭黑尘的外,依照一般性粉尘征收环境维护税。
关于税收减免适用问题,通知明确,依法设立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堆肥厂,属于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所,其排放应税污染物不逾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规范的依法予以免征环境维护税。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逾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规范的依法不予减征环境维护税。
“本文由上海皙全水处理设备网提供任何人和单位不得转载盗用”。 上海水处理设备,实验室纯水设备,纯水设备 ,工业纯水设备,上海纯水设备,南通纯水设
- 上一篇:生态环境部乡村黑臭水体整治一定要有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宽广的视野 2018/11/3
- 下一篇:祝贺苏州皙全纯水设备有限公司年初八开工大吉 201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