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纯水设备解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公告
【上海水处理设备网www.szxqhb.com】为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推动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现发布《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二、企业从事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通知》财税〔2009〕16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通知》财税〔2016〕131号)中目录规定范围的项目,2021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优惠期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至期满为止;企业从事属于《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项目,上海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若2020年12月31日前已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可在剩余期限享受政策优惠至期满为止。
三、企业从事资源综合利用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通知》财税〔2008〕117号)中目录规定范围,但不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范围的可按政策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2021年12月31日止上海纯水设备。
四、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如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从事的项目是否属于《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是否属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的范围,可提请省级以上(含省级)发展改革和生态环境等部门出具意见。
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通知》财税〔2009〕16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通知》财税〔2008〕117号)以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垃圾填埋沼气发电列入<环境维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通知》财税〔2016〕131号)自2022年1月1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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