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PPP项目合同履行中相关法律风险的防控提出建议
新增冠状肺炎疫情,构成不可抗力,还是情况发生变化?受新冠状动脉肺炎爆发影响,PPP项目合同中哪些义务可以延期或延期?新冠状肺炎的爆发给PPP项目履行合同义务造成了障碍,合同各方应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对此,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PPP政策文件,上海纯化水设备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对当前疫情下PPP项目合同履行中相关法律风险的防控提出建议。
认为,不管具体特定的新冠肺炎疫情PPP项目实施合同构成不可抗力或改变的情况下,但由此产生的影响总体上是中性的并非完全是不利于政府或社会资本方)新皇冠虽然肺炎疫情可能PPP项目的政府合同当事人或社会资本方执行障碍,但一方的影响吧,符合有关法律和合同约定的订单及时通知对方合同,索赔相关的损失,同时采取措施防止进一步的损失,从利益的角度,积极倡导相关权益,原则上,损失可以由另一方的合同或违约责任可以减少减少损失的扩张。
第一,分析新冠状肺炎流行的法律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预防、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二段的合同法第1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所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规定,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韩世元教授在《合同法通论》(第4版)中对“不可抗力”的构成作了如下阐述:关于不可抗力的构成,国家法律的一般要求是:客观情况、不可预见、不可预防、不能克服。首先,不可抗力是一种“客观情况”理论。所谓“客观性”,是指客观性必须独立于人的行为而存在,既不源于当事人的行为,也不受当事人意志的支配。第二,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可预见的”客观情况。不能预见,是指债务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合理预见客观情况的发生。第三,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客观情况。所谓不可避免,是指客观情况的发生是积极的、不可避免的,不可抗力是一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不能克服,是指客观情况不可抗拒,特别是由于客观情况的出现,债务人不能正常履行债务。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不可抗力的三个否定是并存的,而不是可选的
目前新发冠状动脉肺炎的爆发与2003年SARS的爆发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具有高度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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