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本市基础设施REIT项目贮藏库的通知
【上海水处理设备网www.szxqhb.com】上海市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建立本市基础设施REIT项目贮藏库的通知。详情如下: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本市基础设施REIT项目贮藏库的通知
沪发改财金〔2020〕58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
开展基础设施REIT试点,可以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拓宽权益资本来源,对推动本市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形成良性投资循环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和《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20〕586号,以下简称586号文)有关工作,现就建立本市基础设施REIT项目贮藏库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库项目条件
坐落于本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所属行业类型、运营情况等符合586号文相关规定,基本具备基础设施REIT发行条件,原始权益人具有发行基础设施REIT产品的初步意向。项目贮藏对各种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如项目运营时间、收益率等条件暂不满足586号文具体规定,可单独备注说明。
二、项目贮藏工作要求
一)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加强与区国资委等相关单位的横向沟通,加大区属国企基础设施运营资源整合力度,充分调动区属国企参与基础设施REIT试点积极性上海半导体超纯水设备。
二)针对区域内持有基础设施资产的单位,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应积极主动对接,加强对区域内基础设施项目的挖掘、谋划、遴选。对有发行基础设施REIT意向的单位,加强业务指导和协调,并逐步搭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与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对接平台,加大优质基础设施REIT产品的推介力度。
三、建立项目贮藏库工作安排
一)请各区发展改革委、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抓紧梳理汇总外地区基础设施REIT贮藏项目,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情况及项目试点意向填入附表。
二)涉及跨行政区或打包项目的请原始权益人注册地所在区填报该项目所有资产(子项目)情况,其他相关区填报该项目在外地区的资产(子项目)情况。
三)请于12月4日前将首批贮藏项目清单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本次未及纳入的项目,后续可按要求滚动更新和报送。
特此通知。
联系人:孙 枫 2311397318018888189
胡鲁鹏 2311393413816681804
电子邮件:shfgwcjc@163.com
附件:上海市基础设施REIT项目贮藏统计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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