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反渗透水处理设备解读:农村生活污水项目超过150个,PPP模式如何实施
【上海水处理设备网www.szxqhb.com】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要求“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为应对发展要求,大量村庄生活污水设施相继建成,但实际处理效果并不好。主要原因在于污水处理设施布局,后期运维责任不落实,大部分设备“晒太阳”现象严重。同时,农村管网与室外安装的不配套也导致污水处理设施实际无法收集污水。 近年来,随着对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日益重视,PPP模式的相关配套政策也逐渐走向成熟和完善。随着多年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实践经验,越来越多的农村污水项目采用PPP模式。根据财政部综合信息平台的数据库,目前在库的农村生活污水项目有150多个。梳理了国家相关政策,简要介绍了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的特点,提出了以PPP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项目的建议。 一.政策背景 2014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提出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对各县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推动城市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延伸。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根据不同的农村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程度和污水产生规模,因地制宜地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技术。推动城市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和覆盖。 2018年11月,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上海GMP纯化水设备文件要求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优先整治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及其输水线路沿线村庄、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环渤海地区以及水质有待改善的控制单元。到2020年,确保13万个新建村完成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开展协同治理,推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改厕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有效衔接,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到2020年,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城市郊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基础好、基础条件好的地区,生活污水达标排放。 2019年7月,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文件指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由政府主导,采取地方财政补贴、村集体负担、村民适当出资或出资等方式,建立长效管护机制。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指出,相关部门要分区分类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优先治理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黄河流域和水质控制单元,重点治理水源保护区和城乡结合部、乡政府驻地、中心村、旅游景区等人口集中区域的农村生活污水。 二,农村污水的特点分析 高度分散 农村污水工程最大的上海反渗透水处理设备特点就是高度分散。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从1-500吨/日不等,根据本村实际情况进行配置。一般用10-30吨/天的设备,1吨/天的设备只能处理3-4户。可见,一个县级农业污水项目需要上百台污水处理设备。与城市污水处理厂相比,如此高的分散性对项目建设管理和运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水量小,分散,波动大。 由于处理设备的高度分散,每台设备的处理能力相对较小,所以水量计量的准确度要高于城市污水厂。同时,由于农村居民分散,常住人口少,生活污水少,居民用水习惯基本相似,早中晚有一个用水高峰,其他时间用水量很少。用水量的日变化系数一般为1.9 ~ 2.5。季节性特征明显,夏季排放量大于冬季。 (三)不同地方的污水标准有所不同。 与国家制定的城镇污水排放国家标准相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和排放一般执行地方标准。由于不同地区技术经济条件不同,农民生活习惯不同,不同地区农村生活污水的污染特征也不同。《关于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的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制定地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目前,各省都相应出台了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及排放标准。总体来说,浙江和重庆的排放标准相对更严格。 (D)项目实施的范围可能会改变。 在合作期间,农业污染项目的实施范围经常发生很大变化。一方面,随着新农村建设的不断发展,许多村庄很可能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被拆迁;另一方面,镇级行政区划的稳定性相对较低,行政村或镇发生行政区划调整的可能性也比较大。以上种种原因都会导致农业排污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实施范围的调整。因此,需要从奖励机制、绩效考核等方面预留调整机制。在最初的合作方案设计阶段。 第三,实际建议 (1)设计阶段的建议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要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针对政策要求,建议以区县级为单位编制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在项目立项阶段,建议重点投资农户住宅改造,这是保证后续农业排污设施能够集水运行的关键。如果项目开工保守,建设阶段由于成本控制,可能不计入整体项目投资。即使由一个乡镇或单独项目实施,也会导致与整体农业污水项目衔接困难。其次,鉴于农业污水项目高度分散,建议在深化设计阶段以行政村或镇为单位制定和审批深化审核,便于后续分散施工和验收。 (二)关于回报计算方法的建议 PPP模式实施的农业污水项目常见的回报计算方法可分为“综合水价”上海GMP纯化水设备、“按户计费”、“可用量+吨水/每户”三种。“综合水价”的计算方法类似于污水厂项目常用的回报计算方法,即所有投资和运行费用及回报均折算成吨水,通常设置一定的保证水量;“按户计费”的计算方式,将项目的所有建设运营成本和回报折算到平均户数,按实际接入户数计算整体回报。 针对农业污水项目水量小、散、波动大的特点,以及项目实施范围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推荐采用“可利用量+每户吨水”的第三种回报计算方法,即按照年金法单独计算项目的投资和建设费用,将项目的运行费用单独计算成吨水。这种方式的好处是,村庄拆迁,行政区划调整,必要的经营闲置等。,便于调整和计算退货成本。 (3)承兑和付款建议 鉴于农业污染项目的高度分散性,建议项目采用“逐项实施、逐项验收、逐项支付”的方式。按项目验收和付款的关键是在初步合作计划和合同中明确项目的单位,可以是一个行政村或镇作为项目的单位,也可以是一个时间单位。以行政村或镇为验收单位,便于政府掌控项目整体形象,但由于部分自然村或农民个人的抵制,整个验收单位无法完成验收;以时间为验收单位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投资者的投资风险,但会增加政府验收管理的难度,同时可能导致投资者对施工难度大的场地缺乏协调的积极性。 (4)关于绩效考核设置的建议 金彩[2020]13号文下发后,为了提高绩效考核的实施效率,更多的PPP项目将考核频率设定为一年一次。根据农业污染高度分散的特点,建议适度增加农业污染项目的年度评估频次,每次采取抽查的方式。比如整体项目可以半年评估一次,每次评估抽查1/4,保证整体项目可以两年调查一次。 同时,在考核内容方面,建议在强调水质考核的基础上,加大对农业污水站点的对接率和环境的检查。究其原因,只有住户接收率达到要求,出水水质达标才有意义,而农业污水站的环境状况是项目整体效果最直观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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